那曲市司法局关于普法宣传用品项目的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为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将那曲市司法局采购普法宣传品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司法局普法宣传用品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那曲市司法局
(三)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元(含邮寄费),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限额的,其将被否决。
二、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件;
(二)具备与采购服务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
三、报名及报价流程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4日至7月12日(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上述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范围)、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阶段无需提交报价清单。
4.报名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11号(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号楼201室)
5.联系电话:0896-3820111联系人:德庆措姆18689068776
(二)获取采购清单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那曲市司法局将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完整的《普法宣传用品采购清单》(含品类、材质、规格、数量等详细要求),作为后续报价的依据。
(三)提交报价
供应商收到采购清单后,须按照清单中列明的宣传用品品类、材质、规格及数量要求编制报价清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文件(含报价清单及样品)。具体提交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样品要求。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清单时,须按照采购清单中列明的宣传用品品类及材质要求,提供与报价产品一致的实际样品各一件(套)。
(二)供货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按照采购清单中列明的宣传用品品类、材质、规格及数量要求,完成全部货物供货的能力,确保采购清单中所列各项均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交后,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选择性供货或部分交付。
(三)供货及验收。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宣传用品的供货,并运送至那曲市司法局指定地点。
特此公告。
那曲市司法局
2026年7月3日
藏公网安备:54242102000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