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及《那曲市司法局关于普法宣传用品项目的采购公告》相关要求,我局已完成普法宣传用品集中采购项目的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工作。现就报送报价清单及样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报名主体
经审核,共有32家供应商递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均合格,可参与本项目后续流程。
二、报送要求
1.时限要求。请各合格供应商于2026年7月22日18:00前(含当日)报送相关资料及样品,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11号那曲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号楼201室)
联系人:德庆措姆联系电话:0896-382011118689068776
3.报价清单要求。严格对照我局发放的《普法宣传用品采购清单》,按品类逐项填报单价及总价,总报价不得超过25万元预算上限,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文件须包含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密封提交。报价为包干价,包含货物制作、包装、运输、邮寄、税费等全部费用。
4.样品要求。按采购清单品类要求,提供与报价产品一致的实际样品各1件(套)。样品将作为评审及履约验收的参照标准:成交供应商样品由我局留存,未成交供应商样品可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回。
三、重要提示
供应商须确保具备全部货物供货能力,成交后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完成全品类供货,不得选择性供货、部分交付或擅自变更材质规格。供应商对报价材料及样品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响应,将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特此公告。
那曲市司法局
2026年7月14日
藏公网安备:54242102000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