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和管理,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6〕19号)和那曲市人民检察院、那曲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那曲市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司发〔2026〕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监督员。现有关选任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设置
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以下办案活动进行监督:1.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2.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3.巡回检察;4.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5.法律文书宣告送达;6.案件质量评查;7.司法规范化检查;8.检察工作情况通报;9.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
那曲市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选任,每届任期为5年(本届任职期限为2026年6月至2031年6月),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
本次公开选任那曲市人民监督员共83名。
具体名额如下:那曲市6名、色尼区10名、安多县8名、比如县8名、索县8名、巴青县8名、聂荣县7名、嘉黎县7名、班戈县6名、申扎县6名,尼玛县5名、双湖县4名。
三、任职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选任程序
本次人民监督员选任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查、考察公示、选任任命、公布名单的程序进行,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2.组织推荐: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可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候选人,推荐前需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填写《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材料
1.《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表》(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电子证件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参报各县(区)人民监督员的,请将上述材料通过EMS特快邮寄或面送至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县(区)司法局(地址附后),参报那曲市人民监督员的,请将上述材料EMS特快邮寄或面送至市司法局(地址附后),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与考察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的同时,充分考虑全市人民监督员队伍结构的合理性,综合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业、民族结构等因素,考察确定拟任人选。
(五)公示与任命
拟任人选将在市司法局“那曲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并向社会正式公布名单,并通知本人及所在单位、推荐单位。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费
本次选任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请勿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收费承诺。
(二)咨询电话
0896-333343417354502220
六、报名地址
那曲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科)地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11号,联系方式:旦增曲珍17354502220,邮政编码852000;
色尼区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色尼区滨河路西一条街(杭嘉小区旁边),联系方式:普布扎西17784565566,邮政编码852000;
安多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安多县帕那镇沈阳南路32号,联系方式:罗布次仁18798969986,邮政编码853400;
聂荣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聂荣县文化路3号,联系方式:旦巴拉姆13638962214,邮政编码853500;
班戈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班戈县吉江扎西北路4号,联系方式:次仁德吉13889068190,邮政编码852500;
嘉黎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嘉黎县浙江路(人民法院对面),联系方式:达瓦曲珍13322589982,邮政编码:852400;
比如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比如县广电大楼9楼,联系方式:旦增罗布15089066521,邮政编码852300;
索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索县亚拉镇文化路23号,联系方式:索央13518970695,邮政编码852200;
巴青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巴青县拉西镇达尔塘路8号,联系方式:达珍13659503729,邮政编码852100;
申扎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申扎县申扎镇格仁路1号,联系方式:措旦措姆19508965659,邮政编码853100;
尼玛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尼玛县建设东路,联系方式:姑如朗杰13648978315,邮政编码853200;
双湖县司法局地址:西藏那曲市双湖县嗦嘎中路(县公安局1楼),联系方式:石曲拉宗15961617885,邮政编码853300。
特此公告。
附件:1.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西藏那曲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那曲市司法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附件2:《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藏公网安备:542421020001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