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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曲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5年版)

    来源:那曲市统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11 22:20
    字号:

    那曲市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公示信息

    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

    (一)执法主体资格

    1.机构名称:那曲市统计局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42400K39844716W

    3.法定代表人:旦增罗布

    4.地址:那曲市迎宾路2

    5.监督电话:3826561

    (二)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

    执法区域

    持证类型

    1

    措地

    JD26060033002

    那曲市

    监督证

    2

    米玛次仁

    26060033016

    那曲市

    执法证

    3

    普珍

    26060033011

    那曲市

    执法证

    4

    格桑德吉

    26060033005

    那曲市

    执法证

    5

    张毅涛

    26060033008

    那曲市

    执法证

    6

    次仁桑珠

    26060033015

    那曲市

    执法证

    7

    董海军

    26060033017

    那曲市

    执法证

    8

    次仁拉珍

    26060033010

    那曲市

    执法证

    9

    齐美拉珠

    26060033013

    那曲市

    执法证

    10

    格桑斯塔

    26060033012

    那曲市

    执法证

    11

    才吉卓嘎

    26060033014

    那曲市

    执法证

    12

    普布次仁

    26060033007

    那曲市

    执法证

    13

    王勇

    26060033003

    那曲市

    执法证

    14

    杜义军

    26060033006

    那曲市

    执法证

    15

    尼玛扎西

    26060033009

    那曲市

    执法证

    16

    落追

    26060033018

    那曲市

    执法证

    (三)主要职权与依据

    1.主要职权:履行统计领域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职权。具体包括:负责行政检查类职责,即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负责行政处罚类职责,即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西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其中包含行政检查与处罚的授权规定)、《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规范执法主体资格)、《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作为实施联合惩戒的依据

    执法程序

    1.制定检查计划出示执法证件实施现场检查制作检查笔录告知检查结果依法处理立卷归档

    2.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权利作出决定送达执行

    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

    2.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向那曲市人民政府或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3.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抽查事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等;

    2.抽查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3.抽查主体:那曲市统计局;

    4.抽查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

    二、服务指南与流程图(统计执法事项)

    1.事项名称统计执法检查

    2.受理机构:那曲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

    3.受理条件:根据年度执法计划或投诉举报线索确定

    4.申请材料:一般由统计机构主动实施,公民和组织可实名提供违法线索

    5.办理时限:一般案件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90日(即最长不超过180日)。

    6.优化措施:推行电子化记录,压缩现场检查时间,强化事前告知。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2025年度)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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