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5〕58号)要求,按照申报和创建评选条件及程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现拟推荐色尼区古露中心司法所、安多县雁石坪司法所、比如县夏曲镇司法所、巴青县杂色镇司法所、索县嘎美中心司法所为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的,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那曲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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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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